东软载波:副总经理陈秋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 *** 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7日东软载波(300183) *** 息显示,副总经理陈秋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作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你的母亲徐碧梅于2023年8月16日买入东软载波股票1,000股,于2023年8月17日卖出东软载波股票1,000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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